公示!云南6个集体3名个人拟向国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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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关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6个集体3名个人拟被推荐 网站截图 详情如下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57号)精神,按照评选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云南省拟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与省评选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不予受理。 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电话,0871—64566823; 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机关纪委:电话,0871—64565316。 电子邮箱:2217126929@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50228 附件:云南省拟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象名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4日 (一)云南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6个) 1.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简要事迹:2019年以来,大姚县局坚持党建引领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讲政治、强队伍,擦亮干部忠诚的“底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因地制宜,创建为五星市场监管所1个、四星2个、三星2个;坚持树宗旨、重服务,彰显为民服务的“本色”,促进经营主体快速增长、企业质量不断提升,被楚雄州委州政府授予“楚雄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集体”;坚持守底线、保安全,彰显实干笃行的“原色”,牢牢守住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坚持优服务、促提升,以“互联网+”彰显智慧监管的“特色”;坚持强监管、严执法,彰显法治建设的“成色”,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151件,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2.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市场监督管理一所 简要事迹:芒市市场监督管理一所牢固树立鲜明“服务基层、建强基层”工作导向,获评全国首批五星市场监管所。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综合性“一站式”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013件,办结率100%。创新服务方式,到辖区各农贸市场、商场、夜市提供上门办理营业执照服务,把政务大厅窗口“开到家门口”。建立行政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制度,连续3年获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全州食品安全考核连续3年保持一等奖,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经验在全州推广。开创官方抖音号“芒市市场监管”,位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城市级政务抖音号影响力排名全国第2位。荣获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管优秀公益广告一等奖。 3.云南省昭通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简要事迹:2019年以来,昭通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牢固树立“为消费者维权”的理念,坚持抓机制强保障“一盘棋”,健全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规范消费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消费纠纷化解效能,累计办理消费者咨询12.83万人次、投诉举报4.0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89.97万元。坚持抓监督早预防“一根线”,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约谈、案例警示,强化消费投诉举报数据运用,推动“以诉转案、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成“诉转案”187件;每年“3·15”定期发布“10大消费提示”“10大典型案例”,推动源头消费纠纷防范化解。坚持抓协同促共治“一条心”,深化运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2499个,创建ODR企业88家,基本实现了消费投诉就地化解、消费知识就近宣教。坚持抓宣传强教育“一面旗”,联动开展“3·15”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六进”活动,全域全面推进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简要事迹:食品安全协调处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加强全领域、全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探索构建食安委工作“八大体系”,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覆盖培训食品检查人员5000余人次,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经费增长至上亿元。牵头起草《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地方标准。持续开展野生菌中毒事件数和中毒人数“双减行动”,创新推行困难群众野生菌中毒救助保险工作,食物中毒防控“矩阵式”宣传模式在全国推广。全省食品安全事件(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从2019年的75.24%上升到2024年上半年的86.92%。 5.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 简要事迹: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推动12315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建立实时对接、督促指导、情况通报、直通直办机制,大幅提升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置效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一县一策,靶向发力,创推“实地+远程”、“会诊”的方式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座谈、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面提升素质,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消费维权服务。2022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05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0.22万余元。2022至2023年,普洱市12315效能评估评价工作连续两年排名云南省第一,2022年荣获全国12315效能评价优秀等次。中心10余人次荣获国家、省、市级表彰。 6.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勐养管理所 简要事迹:景洪市市场监管局勐养管理所依托“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市场监管发展新模式,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两方面着手,着力打造“形魂”兼备的市场监管所。一是突出党建引领,让市场监管所“活”起来。勐养管理所立足体制队伍优势,以“两化”支部建设推动引领“两化”所建设,绘就基层工作新模式。二是抓牢标准规范,内部管理“严”起来。从抓牢标准规范入手,改善办公条件,规范标识标志,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立足监管职能,服务水平“提”起来。勐养管理所辖区经营主体达3400余户,推进市场主体开办“自主申报+信用承诺”制,着力强服务优环境激活力。2023年窗口全年无投诉、无举报、无通报,全年办结各项市场主体业务1156件,好评率100%。四是突出特色增效,让市场监管所“亮”起来。面对消费投诉举报增多、利益诉求多样、解决难度加大的新变化,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拓展到网络”的消费纠纷解决网络,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助力园区发展“加速度”。 (二)云南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3名) 1.陶丽娜(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陶丽娜,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追求精益求精。在昆明市注册登记工作中,她勇于创新,担当作为,取得显著成绩。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急先锋”,她牵头实施多项全省首创改革措施,为全省提供宝贵经验。她被誉为登记注册的“真学霸”,不断提升昆明市登记注册标准化水平,多次获得表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陶丽娜同志是“实干家”,带领团队出台具体措施,推动昆明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连续多年在全省、全国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她还致力于助企纾困,推动歇业“一件事”改革,为经营主体发展贡献力量。 2.杨亮(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管局) 杨亮,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该同志在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近15年,实绩显著。他坚守基层监管一线,每年奋战300天左右,查办案件400余件,年平均30余件。其中重大案件6件,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被评为“稽查尖兵”。他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深入企业、商户提供面对面服务,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挂职国家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期间,他完成近4000件次产品审评,提出“保健食品外包装标注警示语”方案获二等奖。驻村工作中,他真抓实干,解决群众出行难、饮水难问题,改善人居环境,被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疫情期间,他坚守岗位,指导药店防疫,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连续工作无休,被评为永德县疫情防控一线优秀公务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市场监管精神。 3.杨永家(保山市龙陵县市场监管局) 杨永家,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保山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股长、四级主办。他以质量强县战略为统领,狠抓质量强企、强业、强链、强品工作落实,推动龙陵质量水平提升。他和同事帮助7家硅企业取得技术专利55项,助推永昌硅业研发出多项集成技术,成为全国首家采用机器人捣炉和开堵炉眼的企业,成为全国工业硅行业的领头羊。帮扶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1家、提名奖1家,市政府质量奖1家。负责“全国石斛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项目,省级验收考核名列前茅,受到保山市政府表彰。牵头组织申报的龙陵石斛品牌在历年全国品牌价值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龙陵县“创标”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共33项,龙陵县政府荣获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负责龙陵县质监局申报“云南省第五届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第五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一等功”荣誉。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编辑/田焕焕
责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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