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喝的是啤滴白滴?

明天你是否会后悔

视法律如同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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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

蜀黍是认真的

告诫广大驾驶人

想“久驾”,就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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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富民交警大队民警在东村镇祖库村路段开展农村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对一辆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龙某某说话时口中有酒味,民警遂使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呼气检测值达78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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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龙某某平时有喝“早酒”的习惯,当天早饭时就喝了一点,想着白天交警不会查酒驾查到山路上,于是喝了酒后便大胆骑车上路。


在很多人看来

交警查酒驾一般都在晚上

认为乡村小道是“安全区”

其实不然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蜀黍严查酒驾醉驾“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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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20时33分,交警五大队民警在辖区联大街与景明路交叉口处开展违法整治时,拦下了一辆白色小型汽车,经酒精呼气测试,驾车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高于醉驾标准两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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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取证时,驾驶人极度不配合,甚至在镜头前摆起了剪刀手。民警现场询问时,他自称只是晚饭时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而在去抽血检测的途中,他又当着民警的面,和电话那头的朋友说自己喝了一碗白酒。


当酒检结果出来时

一切的“狡辩”和“表演”都是徒劳

请驾驶人们记住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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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电驾驶人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载女儿沿呈贡区石龙路由东向西行驶到与春融东路交叉口时,违反了路口信号灯,与春融东路驶来的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所幸伤势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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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五大队的民警到现场处理事故时,得知李某某在呈贡某餐馆和朋友吃饭,席间喝了很多啤酒,后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4.76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


喝酒前想想孩子

喝酒后看看孩子

你的违法行为

孩子都会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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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寻甸大队在东山水泥厂路段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驾的违法行为。当天晚上,民警发现在卡点不远处迎面行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且速度过快,疑似酒后驾驶,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人李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0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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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李某某深夜外出安慰心情不佳的朋友,陪朋友借酒消愁后,自行骑车回家,没想到会被查获。当得知自己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时,李某某非常后悔。


酒后驾驶危害大

安慰朋友,借酒消愁后

别酒驾上路

小心“愁上加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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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寻甸交警大队民警在213国道羊街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至民警设置的卡点,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赵某某进行例行酒精呼气式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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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当天晚上跟朋友在附近吃宵夜,喝了几瓶啤酒,觉得自己喝得并不多,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巧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别侥幸,喝了酒就别碰车

酒后即使自认为神志清醒

没有醉意

血检值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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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西三环与黑筇公路设卡查缉整治过程中,查获一起酒驾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称:昨晚吃宵夜喝白酒到晚上21时左右,不知道第二天还会测出酒驾。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2ml/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酒醉驾不是以饮酒后

个人的主观体验和

距离驾车的时间长短为依据

而是以驾驶人血液中的

酒精含量为标准

一旦达到或超过酒驾、醉驾的标准

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昆明公安交警提醒

拒绝酒驾 珍爱生命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要将安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而不是交给“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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