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以下简称《指南》《大纲》),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指南》和《大纲》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哪些内容、怎么组织抽查考核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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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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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要求
  
根据《指南》,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除了要掌握专业部分的内容,也应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标准和抽样检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公共部分的内容;监督抽考工作可以单独组织进行,也可以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等工作结合进行。
在《大纲》里的特殊食品章节部分,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别明确了考核要求。

同时,《大纲》还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岗位的不同,做了科学、有针对性的考核要求,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贯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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