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
时有发生
如果事故由网约车乘客导致
网约车平台及司机
是否需要担责?
近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
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网约车乘客开车门 致路人伤残 一日傍晚时分,乘客小阳在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临近目的地时,小阳想下车。在征得网约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而此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李恰巧从非机动车道经过,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小李跌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司法鉴定,小李颅脑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外伤性癫痫(中度),构成六级残疾。 法院判决 据调查,司机王先生案发时驾驶的汽车,在车管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投保时登记为家庭自用。事发时,王先生正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 ▼▼ 关于“开门杀” 还有哪些知识你该知道? “开门杀”有可能构成犯罪吗? 若事故致他人死亡,或致三人以上重伤,或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而肇事司机要对肇事结果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故意开门行为,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健康造成威胁,还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突发“开门杀”,双方该如何第一时间保存证据、进行维权?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交管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交管部门。 避免“开门杀” 这些细节不能忽视 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驾驶人需注意,临时停车时,切勿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而应紧靠道路右侧,尽量避免开车门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除驾驶人外,乘车人也应从右侧安全下车。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 驾驶人应提示乘客下车前仔细观察并从右侧下车。具体做法是乘客侧头看车后,用近门端的手握住车门把手,用远门端的手开启门锁,开启车门约10厘米,侧身观察车辆后方,确认无其他车辆或行人临近后,方可完全打开车门下车。 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人自己开车门需观察后视镜,并回头留意后视镜盲区,然后参照乘客下车方法操作。 国家应急广播提醒 全体驾驶人及乘客 多一分警惕 少一分隐患 共同加强安全意识 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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