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措施 云南省九部门出台政策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应用介绍

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人行云南省分行等九部门出台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九条措施,从优化贷款流程和融资服务等方面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聚焦贷款流程优

贷前加大精准服务力度,提高信贷投放规模。深化“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组建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开展系列“政银企保”互动及金融政策宣传活动。

 




融资服务专区

在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服务专区,提供便利融资服务。通过云南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风险分担资金池安排专项额度,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增信,有效增加担保贷款额度。

 



对融资担保进行“降费奖补”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下、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贷款,担保费率分别不超过0.3%/年、0.5%/年,省级财政分别按照1%/年、1.5%/年标准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差额补助,贷后落实贴息支持。



设立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对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按贷款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单户累计补助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的贷款倾斜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10类重点群体就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放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比例给予贴息补助。

 


丰富金融产品

加大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

支持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首台(套)设备和首批次材料提供保险。

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创新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拓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购设备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海外直贷等跨境融资产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专项支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审批通道,通过实施单列信贷计划、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专项措施,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公共保证金等方式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进一步降低套期保值门槛,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聚焦科技创新 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力争推动2家以上企业成功上市,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赴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挂牌展示,省级财政分板块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600万元的奖补支持。

探索股权投资引导,鼓励探索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发挥基金孵化投资作用。引导各种股权投资基金投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帮助企业直接融资。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合作提供“债券+股权”联动融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科创贷”等科技贷款损失风险制度体系下合作的金融机构安排专项额度,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财政部门结合综合质押率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单户年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科技创新融资评价体系下发生的科技贷款,按贷款利率的 70%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单户年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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