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时段

由于少年儿童危险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驾驶人违法及疏忽大意

一些监护人疏于看管等多种因素

对少年儿童出行安全造成威胁

一起来看下面这些案例

敲响安全警钟

7月27日,马某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武华路某路段时,忽然从道路右侧冲出来一个2岁的小孩,马某某发现后连忙采取紧急制动,但车辆还是碰撞到了小孩并导致小孩倒地受伤,幸运的是小孩仅轻微擦伤。民警对小孩家长的疏忽大意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外出时不能让孩子离开视线,过马路一定要牵稳小孩的手,防止小孩做出一些令家长猝不及防的“忽然间”行为。

家长带孩子外出时要尽到监护责任

日常要教育孩子过马路时走斑马线

天桥等过街设施

过马路前要先左右观察路况

不要“飞奔式”过马路

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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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下午,玉溪市红塔区,民警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两辆小车在行驶过程中有小朋友的上半身探出天窗外,家长也不干预。见此情景,民警果断上前,及时制止了熊孩子和“心大”家长的错误行为。

孩子将身体探出天窗

处于无安全带保护的无固定状态

一旦急刹车

孩子很可能会被甩出车外

另外,天窗一旦失控

其闭合时的夹持力也是相当惊人的

孩子的安全是第一位

不要等意外发生才后悔


暑期孩子结伴外出聚会、游玩增多

放松心情的同时也要注意交通安全

7月24日,有群众举报:一男子在网络发布“翘头”骑行摩托车的视频。他的“炫技”并未获得好评,反而引起了公安交管部门的注意。经查,视频中的男子6月底满18岁,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视频是今年2月拍摄的,彼时未成年的他还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其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不安全文明行车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年满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

年满16周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年满18周岁

通过驾考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上路

此外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在马路上飙车、炫技、“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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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景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在城区三岔路口看到一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经查,小轿车是某租赁公司所属车辆,承租人是冯某某,冯某某称当天有事去了文井镇,将车留在家中,其表弟罗某(男,14岁,景东某中学学生)私自驾驶车辆外出。当事人罗某、同车的3名未成年人、承租人冯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起初,罗某不愿承认,当民警拿出排查到的现场照片时,罗某不得不承认私自驾车外出的行为 。民警对罗某及乘车的3名未成年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依法对罗某作出相应处罚。

家长、监护人要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同时要严格保管好车辆、车钥匙

不要把车辆外借给无证人员或未成年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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