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计划开展哪些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参加? 一系列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 权威部门这样解答 👇 问 2023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 202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约35万人,同比上年度增加3万人,增幅达10%,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面临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突出等问题。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毕业生创业,强化兜底帮扶,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为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 文件提出: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边境县、市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照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问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高定工资的标准是什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 (1)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及申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符合条件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毕业高校递交申请。 (2)高定工资的标准: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我省出台了提高基层事业单位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的政策。2017年,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43号),第十二条规定: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招聘为县以下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 文件提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问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如何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答 “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已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了初筛,并生成“待核实发放单位及符合条件职工名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并核实基础信息、就业登记信息、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 未在下发的初筛数据中,但符合补助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线下渠道:可到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主动核实基础信息、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可将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经营者账户。 文件提出: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问 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职业(创业)培训补贴应该如何申请? 答 (1)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的申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已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初筛,并生成“待核实发放个人名册”,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通知高校毕业生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并核实基础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卡信息、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基层服务情况等。未在下发的初筛数据中,但符合补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线下渠道:可到就业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将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发放至申请者社保卡银行账户。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申请: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对象有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广大劳动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开展的有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也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参加培训,经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照“谁垫付、谁申请”的原则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标准执行。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50号)规定,脱贫人口还可参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同组织的“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行动”,对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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