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家中发现疑似恐龙化石,请安排调查组协助并赴实地踏勘,做好保护工作”,前两天,昆明市“四普”办收到一条信息。这条信息来自富民县文管所。
收到信息后,市“四普”办协调昆明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云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委员、禄丰恐龙化石保护研究中心,并联合云南省地质调查院组成调查组,前往富民县罗免镇石板沟村进行实地踏勘。
调查组来到富民县罗免镇石板沟村村民家,对化石进行初判。得益于此前“四普”的宣传工作,发现疑似恐龙化石的村民将从山坡上自然脱落的一大块化石收集起来。由于年代久远,村民收集的脱落化石已断开3段,调查组专家随即对化石进行修复保护。之后,调查组来到村民发现化石地点,对裸露在外的化石进行挖掘。
经现场实地调查和周边追索,发现一个化石点露头,为一长约40厘米的小腿骨化石,因风化剥蚀、雨水冲刷后露头,保存不完整,裂隙发育。调查人员随即开展应急保护工作,进行化石清理、原地粘接。通过与村民报告的化石进行对比,能够完整拼接,初步鉴定为一根恐龙的尺骨和一根桡骨化石。
调查组建议,对该产地出露的化石进行应急保护,粘合拼接后移交至具备有收藏条件的收藏单位保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化石保护宣传工作,切实提升民众的保护意识,还要加强对该区域的周边走访。一旦有相关信息,要立即开展调查保护工作,确保这些珍贵的化石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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