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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来由的一段话、一张截图、一个视频,配之以夸张的描述、耸动的标题,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引发大量关注。殊不知,这种博取眼球、凭空捏造、为了个人目的而虚假编造的网络谣言,严重扰乱网络环境,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近期,曲靖市麒麟公安分局派出所成功查处了1起网络谣言案件。2023年8月19日,麒麟区一名叫王某某的网民分别在抖音和快手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背景为一间婚房并配有悲伤的轻音乐,视频上面配有文字“一家六口被沙,因女子结婚不到周,要离婚,6万多彩礼一分不退,男子愤怒之下,将女子一家六口,全都解决掉,家里最小的妹妹年仅2个月大,太寒心了”。该视频在平台引发了大量的转发,引起了部分网民的关注。 曲靖麒麟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巡查发现了这起散布谣言案件,潇湘派出所迅速行动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到案,经调查,王某某于2023年8月19日在自己注册的抖音号和快手号上发布了这段不实视频,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博取眼球,获得关注,吸引流量,为其在某平台赚取补贴、增加广告收入和带货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目前王某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是广大网民的共同责任。发布谣言信息可能触犯法律,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也希望广大网民提升信息甄别能力,不随意转发、扩散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信息。通过每一名网民的共同努力、共同遵守,才能进一步压缩网络谣言滋生的空间,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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