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2个!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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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四批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共962个。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省林草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按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在各建制行政村提出认定申请、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推荐、州市级林草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省林草局审查,并通过局务会议审议,评价认定了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



省林草局对各地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提出要求


1

各地要充分认识森林乡村建设是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措施,也是展示林草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结合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力度,积极推荐申报省级森林乡村,坚持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乡村认定为省级森林乡村。

2

各地在开展森林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传承原有的乡村风貌,积极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因村制宜、节俭务实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切实提高森林乡村建设水平,并加强对现有森林乡村的监督管护力度,确保森林乡村建设成效。

3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森林乡村建设中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传播和深化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激发群众“知绿、植绿、爱绿、护绿”意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推进村容村貌增颜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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