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集体1个人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应用介绍

3月8日

为肯定成绩、表扬先进、凝聚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30名个人、26个集体

其中

云南省1名个人和1个集体在列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截图


名单如下

👇


通报表扬个人名单(云南省)


苏静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通报表扬集体名单(云南省)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接下来

小布一起了解

云南被通报表扬的个人和集体



苏静巍


  苏静巍,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2019年被省高院记三等功,2022年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苏静巍同志多次承办云南省内多起重大影响案件,她主审的全国首例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绿孔雀”案被评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同时入选中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例”及“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案件”。她多次承担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并转化为实践成果,与团队在全国率先探索并制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制度、环境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环保“禁止令”制度等,调研成果已经最高法院采纳并形成环境法律法规,并在全国各地法院司法实践中得到应用,同时为全国环境公益诉讼资金归口管理、保障生态修复提供了“云南模版”。

  “绿孔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评定为第173号指导案例,为生物多样性预防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苏静巍同志致力长江流域、珠江源源头协同司法保护;参加全国大学生环境模拟法庭大赛,倾力培养大学生环境司法后备人才;参加环境司法国际协作,在国内外会议中贡献了环境司法保护的经验成果。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坚持在法治框架内兼顾法理情相平衡与“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态度。共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女性工作人员15名。

  在西山法院院党组的领导下,近五年来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600余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新型刑事司法理念,积极衍生司法职能,务求实现审判有力度、有温度。近五年来,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行业清源”和“数助决策”,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司法建议函17份,撰写大数据调研报告及论文2篇。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类刑事释法宣传60余次,刑事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广、体系化全、穿透力强。

  西山法院刑事审判庭202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023年入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且现公示期间已经届满;2022年获评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12年被命名为昆明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可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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