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办理云南省首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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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云南省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启动仪式”,现场为努力(昆明)企划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责人发放了云南省首份财产份额出质登记通知书,这标志着昆明市作为云南省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唯一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国家鼓励和发展民间投资,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类业务为主营的各类合伙企业明显增多,企业也有了关于合伙人财产份额进行出质的需求。一直以来,股权出质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能明确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履行登记职能,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出质登记申请存在困境。
昆明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效解决合伙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向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申请作为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地区并获得批准,率先在全省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工作。
昆明市本次试点工作先行在云南滇中新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进行推行,后续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做好本次试点工作,云南滇中新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前期做了充分调研,广泛征求了属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合伙企业意见,相继出台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云南滇中新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范围内的有限合伙企业,可通过滇中新区、经开区、官渡区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进行业务办理。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工作是昆明市进一步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创新举措,该措施有效拓宽了昆明市有限合伙企业的融资渠道,对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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