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批野生保护鸟类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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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森警支队、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放归一批野生保护鸟类,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画眉等55只,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黑头奇鹛、灰翅噪鹛等12只。

 

  昆明公安机关森警部门联合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巡护力度,减少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鸟类等野生动物200多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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