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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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救助制度。

   7月3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6年划定省级最低指导标准起,云南省民政厅统筹推进全省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从2015年的400元提高到2024年的735元每人每月,年均增长7%;农村低保标准从2312元提高到6400元每人每年,年均增长12%。通过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并与扶贫标准、防止返贫监测标准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为了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规定,积极推进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细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相关规定,推进低保提质增效。


    此外,全省低保金统一按月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平台打卡发放,发放结果短信告知,让群众持“明白卡”、领“明白钱”。先后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实现低保救助“掌上办、指尖办”,累计受理低保申请24.24万户75.20万人,经核实后符合条件纳入低保16.26万户29.25万人。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低保等社会救助,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在21个县(市、区)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形式,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救助服务。目前,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6.9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32.25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低保资金56.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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