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今天上午,云南省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在曲靖市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优秀征文、生态文明建设优秀公益广告、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绿色家庭等系列活动公布评选结果。环保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倡议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中来,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努力奋斗;曲靖爨文化传承人在舞台上展示“爨书”,以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形式传递生态文明建设理念。 近年来,通过不懈努力,云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国前列,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步向好,COP15惊艳全球,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扎实有力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近年来,云南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5年来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8250件,先后有23个案例及裁判文书在全国获奖。2021年9月,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三家、西南地区首家集中管辖全省中院环资案件的法庭,标志着云南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迈上新的台阶。目前,全省已形成以云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38家基层法院为主的“1+1+38”的环资案件审判组织体系。全省法院通过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修复方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执行机制,5年来共判令侵权人增殖放流鱼苗622691尾,异地补种树木24574株,支付生态赔偿金5843.77万元。2021年5月,云南高院成功承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大会通过《昆明宣言》,达成环境司法保护的国际共识,为建设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先后成立的全国首个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绿孔雀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中国犀鸟谷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等,都成为云南一张张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美丽名片。 建设生态幸福的现代化昆明 2022年,滇池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湖滨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阳宗海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均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62%;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连续几年优级天数突破200天;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自2020年7月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24起,抓获嫌疑人472人;全链条打击办理了2起“捕运销”非法捕捞系列案件,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捕鱼工具,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向相关流域增殖放流育苗、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华能澜沧江公司14年累计增殖放流土著鱼类930万尾 根据澜沧江流域不同水域的生态环境特点、放流对象的分布及其生物学特性,华能澜沧江公司目前已在澜沧江流域建成黄登、苗尾·功果桥、糯扎渡3座鱼类增殖站,在金沙江流域建成龙开口1座鱼类增殖站,满足了珍稀特有鱼类的科学繁育和增殖放流需求。公司目前已取得12种鱼类增殖技术,与鱼类增殖站运行单位共同申请获得专利23项、科技进步奖3项。自2010年至今,华能澜沧江公司累计增殖放流土著鱼类930万尾,对保护土著鱼类、维持生物多样性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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